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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26 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吉安市)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4 点击数: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吉安市社科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2026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吉安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选题

1.“两个结合”在吉安的生动实践研究;

2.吉安打好“十大攻坚战”的实践成效及经验研究;

3.吉安打好农业“三化”攻坚战与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内在机理研究;

4.赣江中游(吉安)生态经济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旅游转化机制融合研究;

5.吉安培育低空经济新增长点的战略路径与产业生态构建研究;

6.吉安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研究;

7.人口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吉安人才引育留用体系与城市竞争力提升研究;

8.土地革命时期吉安识字运动的历史实践及其当代启示;

9.吉安井冈山“十五五”研学旅行与红色基因融合发展研究;

10.吉安深化“群众主体型”可持续城市更新改革研究。

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2.每个项目只设一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除外),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但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省社科基金地区常规项目。

4.项目研究应依托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应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5.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原则上须是我省高校或科研院所正式受聘的研究人员;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可吸收省外高层次研究团队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2.项目负责人可下载《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申请书》和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

4.严格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全程管理。

四、课题经费

1.项目经费为5000元,由省社科联资助。

2.课题结项后,由市社科联一次性转拨。

3.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课题研究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提出的观点、建议等被吉安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领导作了肯定性批示的;

2.获吉安市市级评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评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3.项目以著作形式公开出版的;

4.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的,其中项目负责人的代表作在北大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

属于上述情况者,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撤项处理

1.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2.逾期未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

3.负责人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

4.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和计划;

5.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6.其它原因。

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七、其他要求

1.成果形式主要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

2.项目的完成时限,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

3.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均须标注“2026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字样,且发表的研究成果必须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

4.请用计算机填写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一式6份和电子文档于2026年5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训楼21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申请书

2.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江西省吉安市卫生学校教务处

2026年5月14日